武汉体育学院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2001年之前,学校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院校,2001年9月改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
学校拥有马家庄校区(校本部)和藏龙岛校区(分校)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800余亩,建筑面积42余万平方米。其中,马家庄校区地处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风景秀丽,占地面积800余亩,建筑面积34万多平方米;藏龙岛校区地处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环境优美,规划面积1000亩,一期工程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学校建有各类室内室外运动场馆及教学楼、实验楼,教学训练科研设施先进、齐全,建有数字化图书馆和千兆校园网,图书馆藏书达80余万册。
学校现设有8院2系3部2校等15个教学单位,即体育教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武术学院、体育艺术学院、体育经济管理学院、健康科学学院、竞技体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体育新闻与外语系、体育信息技术系,思想政治理论课部、研究生部、培训部,附属竞技体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
学校现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经济学(体育经济学方向)、表演学(体育舞蹈方向)、现代教育技术、运动康复与健康、体育外语等本科专业13个。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60年,是全国最早培养体育学研究生的单位之一。目前,拥有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应用心理学、运动医学、产业经济学、舞蹈学等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是全国体育学硕士生培养规模最大、专业点最多的体育高校。2006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10000余人,其中本科生近9000人,硕士研究生700余人,博士研究生12人。此外,举办了独立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学校始终把教育教学质量视为生命线,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几年本科生一次就业率均在90%以上,居全省高校前列。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和知名教练员。专任教师、教练员中有教授60余人,副教授200余人,“楚天学者”特聘教授岗位3个,湖北省突出贡献专家12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津贴专家20人。
学校现有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体育总局重点运动项目,其中体育教育训练学被评为“湖北省高校有突出成就的创新学科”,并有国家体育总局和湖北省设立的研究、培训基地8个,其中研究基地有国家体育总局设立的“国家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湖北省设立的“湖北省体育产业研究中心”。此外,学校还设立了4个研究所。学校多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课题,奥运攻关课题,以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获得多项科技成果奖和国家发明专利,为我国和学校竞技体育取得优异成绩提供了理论和技术支持。学校主办的学术期刊《武汉体育学院学报》(中文核心期刊)和《体育成人教育学刊》在全国具有较大的影响。
学校竞技体育特色突出。汉城奥运会上,学生张香花一举获得1枚银牌和1枚铜牌,结束了中国划船项目与奥运会奖牌无缘的历史,开创了体育院校学生在奥运会上夺取奖牌的先河,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学校“体育事业贡献奖”。 “十五”期间,学校学生共获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亚运会、亚洲杯、亚锦赛比赛金牌23枚、银牌11枚、铜牌66枚,在两届全运会上获金牌30枚、银牌25枚、铜牌29枚,培养出了像张香花、杨威、程菲等一批在奥运会和世界重大比赛中为国争光的优秀运动员,为我国“奥运争光计划”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十分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法国、德国、日本、越南、乌克兰、香港、台湾等国外和境外的近20多个教育、体育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与全国近30个省市体育局和行业体协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并取得了实质性合作成果。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 “融体育、科技、人文教育于一体,集道德、文化、专业素质于一身”;学校奋斗目标是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体育学科优势明显、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竞技体育特色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较强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体育大学。
学校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
邮政编码:430079
学校网址:http://www.wipe.edu.cn
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191823;027- 87191730(兼传真)
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合署
2003年5月,为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适应学校发展和各项工作的需要,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党委决定,撤销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组建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既是党委办事机构,又是学校行政办事机构;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学校办公室工作职责是:
一、协助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安排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做好会议记录,发出会议文件。
二、负责全校性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印发《每周工作安排》。
三、负责起草党政重要文件、信函及校领导的重要讲话,负责校级党政公文(包括外来文和院内行文)的处理工作。
四、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学校的决议、决定。
五、负责开展对内对外宣传,指导教职工理论学习,收集、整理各类信息,编印院报、简报、年鉴等刊物、资料。
六、负责学校机要与保密工作。
七、负责全校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以及全校公费报刊的征订工作。
八、负责党委印章、行政印章及校长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基层党组织和行政部门印章的审定、刻制、启用和废止,学校介绍信的印制、审核、开具和登记。
九、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十、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室: 027-87191823 027-87190857(电话)
87191730(传真)
机要室:87190850
档案室:87191569
收发室:87192070
(一) 体育教育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体育教育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所专长,能够承担中等及以上学校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课外体育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研、学校体育管理、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教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力学、体育统计学、体育概论、学校体育学、田径、体操、排球、足球、乒乓球、游泳、武术、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等。
专业特点与就业范围:本专业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游泳、乒乓球等专业主修方向。学生毕业后适宜在中等学校、高等院校、体育科研机构及政府体育管理行政机构等部门工作。
(二)社会体育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系统掌握社会体育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具备较强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承担社会体育组织管理、体育健身咨询指导、体育产业的经营开发工作,并能从事群众体育教学训练和科研的中高级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教育学、运动生理学、运动保健学、运动心理学、体育测量与评价、体育健身原理与方法、社会体育管理、运动竞赛学、篮球、排球、足球、游泳、网球、保龄球、门球、大众艺术体操等。
专业特点与就业范围: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可掌握指导大众体育、养生健身、休闲娱乐及特殊人群体育的运动技术,适宜于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体育领域中从事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咨询指导和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联系方式:
院 长: 王 兵 027-87192027(办)
党总支书记: 王凯军 027-87192013(办)
副 院 长: 陈兴胜 027-87190917(办)
党总支副书记:简德平 027-87192231(办)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指示、决议,提出实施党的组织路线和统战政策的具体措施,提出组织工作和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党委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2、检查督促总支和直属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会同纪委抓好中层班子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
3.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加强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好年轻干部的培养工作,负责党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聘任审批手续,负责党外人士的安排、选拔和推荐。
4.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总支、支部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指导全院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5.负责干部统计和党员统计以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
6.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统战政策,做好少数民族和归侨、侨眷以及港澳台胞及其亲属的有关工作。
7.与各民主党派和重点统战对象保持联系,通报情况,倾听并向党委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帮助他们在政治思想上不断进步,在工作中做出成绩。
8.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党的人才工作政策的执行情况,联系和组织部分知名专家开展有关活动。与人事处等部门共同做好博士生导师、正教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市级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的相关工作。
9.负责党校工作,主管干部教育,组织干部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开展对党员、干部、学术骨干以及广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机关党总支所辖党支部的党建工作。
11.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组织部部长兼党校副校长: 吴国璋 027-87190829(办)
统战部部长兼机关党总支书记: 赵发雄 027-87190830(办)
组织部副部长: 封飞虎 027-87191698(办)
党校校长: 刘淦清(兼)
联系方式:
处 长:但红兵 027-87191767(办)
武汉体育学院监察处组建于1988年11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行政法规,对监察对象实施监督,保证学校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1992年9月监察处与纪委合署办公。
纪委监察办公室: 87191187
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长:茅志祥 027-87191908(办)
监察处副处长:张子岚 027-87191187(办)
举报邮箱:jwjc@file.wipe.edu.cn
纪委网站:http://www.wipe.edu.cn/www/jijian/
后勤管理处组建于2001年年底,是由原总务处基建办、房产维修科和物资场馆管理中心物资科、游泳馆合并而成。是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其职能概括为计划、管理、监督、协调;代表学校行使制订后勤有关计划、经费预算、物资采购与管理,并对后勤集团签订契约合同、监督服务质量和价格等管理职能(原后勤管理处下属基建办、大型维修已划归基本建设处)。后勤管理处现有一室三科,即后勤管理处办公室、总务科、水电科、物资科。其主要管理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有关学校后勤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编制、审核小型修缮、绿化、卫生、水、电、暖及其他公共设施项目的计划、方案、预决算、工程管理、验收并组织招标、议标工作及物资采购招标、议标工作。
三、 学院委托作为甲方制定承包方案,负责与后勤集团签订合同。
四、 督检查后勤集团履行协议、完成服务任务的情况。
五、 协调处理后勤集团与学院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保证后勤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六、 利用各种渠道收取广大师生员工对后勤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相应提出整改措施。对后勤集团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进行检查评估。
七、 制定学校卫生、绿化、食堂等服务标准,加强水、电、暖运行工作的指标管理和监控。
八、 落实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处 长:刘玉红 027-87191491(办公室)
副处长:杨 军 027-87190050(办公室)
副处长:田小平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上级党委和院党政领导的统一部署,负责制定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
二、主管和协调全院本、专科生的招生、就业工作;全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共青团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专科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五、负责全院团组织建设和团员发展、教育与管理,以及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社团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全院学生各类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院学生的纪律处分、休学、退学、复学和部分学籍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专科学生的档案和证件管理工作,并做好有关材料的登记、统计、归档和保密工作。
九、及时了解掌握学院内外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为学院培养合格人才当好参谋。
十、负责学生政治辅导员与班主任专、兼职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新生的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
十三、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学生中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以及推优工作。
十四、会同教务处、各系校共同做好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十五、完成院党委和院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部(处)长: 张 飙 027—87192060
副部长兼团委书记: 姜劲晖 027—87190140
副处长兼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雷海林 027—87191565
副处长兼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 胡秋香 027—87192463
主要职能有:一、学院预算编制与执行;二、学院会计核算与管理;三、学院财务报告与分析;四、学院资金筹措与组织;五、学院收费组织与实施;六、学院经费使用与控制;七、学院会计电算化及管理;八、学院会计人员管理与培训;九、与各主管部门联系接受财务检查。
联系方式:
处 长 办:杨家升 027-87190821
副处长办:熊振宇 027-87191590
会 计 科: 027-87192148
财 务 科: 027-87192148
综 合 科: 027-87190820
核算中心: 027-87191752
联系方式:
处 (部) 长:童 铸 027-87191141(办)
副处(部)长:史连启
一、机构职责
督导室是武汉体院领导班子调整后,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湖北省教育督导规定》的基本精神,于2001年12月成立的机构。为提高全院教学、训练管理质量和实施质量而服务。
工作职责:确保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乃至我院有关教学训练法规、条例得以贯彻落实的监督职责,代表学院履行对各个教学、训练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的教学训练工作实行全程监察的监控职责,具有向学院教学、训练职能管理部门就教育、教学问题提出建议的质询职责,代表学院对各个教学单位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的监察职责。
主要任务:监督各类教学单位认真贯彻国家乃至我院有关教学训练法规、条例的实施过程;提出管理和实施过程提高工作质量方法的建议;建立各级监控教学训练过程的组织体系;实施武汉体院教学训练过程监控指标体系;行使教学、训练过程监察、督办、指导的权利。根据督导工作性质,凡属管理和从事教学训练工作的各个部门和教学单位及其人员均为被督导对象。
二、工作思路
督导室人员总编制为3人。兼职督导9人。督导室在武汉体院党政领导和教学、训练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确定了基本工作思想:“组织各层次督导员,抓好队伍建设,依靠学院领导,依靠院系工作,依靠教师支持;深入基层调查,协助院系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完善监控体系,启动监督运行机制,形成完整有效的监督体制;坚持督导基本导原则,协调职能关系,以点带动全面”。
组织保证:依靠学院领导,依靠院系校工作,依靠教师支持,依托监控体系,启动监督运行机制,形成合理有效的监督体制。
基本目标:提高教学质量,为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合格人才服务。
基本方法:坚持督导原则,协调职能关系,深入基层调查,协助院系校部管理,以点带动全面
三、工作回顾
督导室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依靠各院系部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支持,完成了几个方面的工作:(1)2002年上半年组织并进行全院从事本科教学的专职教师,有关承担教学工作量能力的问卷调查,为提高单位课时教学酬金和确认教师编制提供了依据。(2)2002年上半年制订学生反馈意见调查表并组织进行7门理论课程所有教师的反馈意见调查。(3)制定系列规章制度:“武汉体育学院教学训练督导工作职责的有关规定(试行)”、“武汉体育学院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办法(试行)”、“武汉体育学院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试行)”、“武汉体育学院本科教学过程监控有关规定(试行)”、“武汉体育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汉体育学院优秀(系列)理论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武汉体育学院优秀(系列)技术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教学工作监控有关规定(试行)”、“武汉体育学院成人教育部教学工作监控有关规定(试行)”、“武汉体育学院本科专业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估与实施办法(试行)”、“武汉体育学院本科专业技术课教学质量评估与实施办法(试行)”、“武汉体育学院教学档案管理细则(试行)”等12份督导文件。并于2002年下学期进行以本科教学监控为主体试点运行、论证工作。(4)2002年下半年在总结试点单位内部课程评估工作的基础上,于11月初正式启动课程教学检查工作。此项工作历时2个月,聘请退休教师担任评估专家10名,被评专职教师180多名。对所属在岗教师全部实施课程评估。极大地保证了学期后半程教学工作的质量。(5)为了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年底进行为期了20天的课堂教学常规持续检查和通报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6)2003年3月,聘请了9位具有教授职称的退休教师担任督导员,明确督导员岗位职责。(7)2003年上学期,分别与体育系、运动系、武术系、体艺系、社科系、人体科学系、竞技体校、中专部、教务处进行了专题座谈,通报情况并提出建议。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教学单位和管理部门的管理效益。(8)2003年6月,配合教务处,对全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了全面审议。(9)自2003年9月起,为加强督导工作力度,明确督导员对各教学单位的联系点,分工负责教学单位的督导工作。为稳定学院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做出积极贡献。(10)组织教务处、科研处、计财处、人事处、学院办和若干系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武汉体育学院中远期发展战略规划”的设计和论证工作,规划草案现已初步撰写完毕。
督导室在首任主任胡亦海教授领导下工作开展是十分顺利的。极大地唤起教职员工思变、思进的进取精神,科学地提供了教职员未来的奋斗目标。客观上为教学单位和教师自觉接受监督、改善校风、教风和学风,创造了良好的督导氛围和环境。党委、院领导班子的支持和信任和各级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是督导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四. 对督导工作的要求
1. 学习教学概览和相关文件,提高督导业务水平。相互间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团结一致,为提高我院教学训练水平做出贡献。
2.每个督导员必须认真负责抓好教学常规,以教学概览和相关督导文件为依据,认真完成搞好日常督导工作。
2.加强巡视工作,要求写出巡视登记表(全学期30-36次)。开学第1周参加集体巡视,集体或个人每周巡视1-2次。每周个人评估看课2次,写出评估量表(全学期36次左右),
3. 每周五必须参加看课评估小结会,积极主动介绍本周看课情况。拿出处理方案,分析下周重点、要点。
4. 每人蹲点一个教研室和有关院系校,积极参加相关的教学训练工作会议。
5. 积极参加招生测试的监察工作,重大比赛的监察工作和学期考试的监考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6. 认真写好总结,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拟出建议,为今后打下有利的工作基础。
五、工作要点
为了进一步搞好督导工作,做到督导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现将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明确武汉体育学院督导室工作职责的通知》体党发(2002)2号文件,所提出的武汉体育学院督导室工作职责内容转登如下:
1. 加强对名师、名课的品牌的树立。与教务处相结合,督促检查各系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改革成果的推广运用情况。
2. 督促检查各院系的教学管理,学风、教风及校规建设。
3. 督促检查教研室的教学管理、教学计划、大纲的落实情况,汇同有关部门审订计划、教学大纲、教材,青年教师的培训拟定情况、重点学科的发展情况,教学环节的安排情况(理论、技术、实习、论文、考试、教改等)和名师的教学情况调查(督导蹲点)。
4. 参与各院系校和有关教研室的教学训练工作会议,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沟通借鉴,对取得的成果予以通报。
5. 召开有关教师和部分学生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反馈信息,不断改进督导工作。
6. 督促检查毕业实习情况,论文答辩情况,以及各院系校各年级的期末考试考查情况,学籍管理情况等。
7.督促检查学、术科上课的班风校纪情况,每次看课评估、巡视均进行登记,及时反馈信息,交流情报,及时处理。
8. 加强对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加强课后交流沟通,指出教师上课的优点和问题,并给出合理的建议。
9. 开学前作好准备,开会研究,布置任务,分工明确,落实个人。学期中完成督促检查、评估、指导各项工作任务。学期末搞好小结,提出合理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10. 每月20号出版《教学训练督导简报》一期,每年出版教学训练督导简报合订本一部。
教学训练督导室:欧阳柳青
邮件系统:oyliuqing@mail.wipe.edu.cn
办公室电话:027-87191859
1、根据学院规模和任务,负责制订和掌握学院各类机构及人员编制,负责院内各单位的定编定岗定员,制定和实施增人计划和每年年度的用人计划。
2、负责全院一般干部和专技人员、工人聘任(用)及岗位责任制的管理工作。健全、完善聘任(用)程序和手续,签定合同并考核履职情况。
3、负责全院的三支队伍的建设,培训计划以及一般干部、工人、专技人员的在职培训工作。
4、负责专技业务职称的评聘工作,以及聘期考核工作。
5、负责人事调配、人才交流管理工作。
6、负责合同制工人管理、临时用工计划和劳动力调配。
7、负责全院教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津贴等政策的落实及发放办法的制定及计发管理工作。
8、负责办理教职工的退休及其他人员变动等异动手续。
9、负责全院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全院教职工有关方面的奖惩工作。
11、负责人事调查、统计报表。
12、负责教职工考勤及检查劳动纪律,办理教职工病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丧事有关事项。
13、负责人事印章的使用以及收文、发文、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14、负责教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5、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处 长:吕 玲 027-87191130(办)
副处长:金 赤 027-87190049(办)
附二 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全处同志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文件,提高全处同志思想觉悟、政治水平,树立为教学、科研、训练服务,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贯彻执行。
2、组织全处同志学习业务知识,熟悉业务,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人事处工作的特点,不断总结、修改和完善各项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3、协调带有全局性的上、下之间、各部门之间、各岗位之间的关系。
4、负责全处各岗岗位职责的分配与调整,指导各岗工作,认真进行履行岗位方面的考核。
5、接受上级和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提出完成任务的意见和要求,布置和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保证任务按时完成,负责情况反馈。
6、以学校年度计划为根据,制定全处年度工作计划或阶段性工作的要点。
7、负责重大问题的审定工作,负责定编、定岗、定员、调配、内部分配及制定学院长期增人计划和年度进人计划。
8、负责人事档案、文书档案的管理指导工作。
9、负责审阅人事调查、各类报告、统计、报表等工作。
10、定期召开处务会会议,交流情况,汇总工作情况,布置工作,研究讨论有关日常工作。
11、负责全处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全处各岗人员进行廉洁勤政、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考核。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三 人事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掌管全处工作,处长不在时,代理处长主持日常工作。
2、负责全院在职职工的培训、进修等计划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制定遴选优秀师资人才的办法。
3、负责全院在职人员的考核工作,专技人员的队伍建设多项管理,违纪、违规等问题的核定和处理。
4、负责全院各类人员工资晋级、津贴、补贴、奖金、福利费等审核工作。负责培训经费的使用、优秀师资人才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全院临时工的审核批准工作和临时工工资的核定工作。
6、负责有关方面的奖惩工作。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增人、招工、聘干的考试、考核工作。
8、负责专家休学术假的工作。
9、负责全院教职工退休的核准以及党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退休的谈话工作,组织召开年度退休人员座谈会。
10、负责全院劳动纪律检查工作及病、事假的审批工作。
11、负责全处的安全、治安、卫生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12、出国审查工作。
13、完成院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四 劳动工资岗岗位职责
1、全面了解有关工资的各项政策规定,熟悉地掌握现行有关学校的各项内部工资政策规定,正确地处理工资中的各种问题。及时调查论证和提出学院内部工资分配改革方案。
2、职工调整和晋升工资时,按国家和省调整和晋升工资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摸底、测算、计发,做到不重、不错、不漏。
3、教职工职务异动或转正定级时,对晋升职务应提高职务工资的,应在下文的当月及时填审批表,从任职的下一个月起增加职务工资。对降低职务应当减少职务工资的,应从下文的下个月起恢复任职前的工资,对转正定级的,应从转正的下个月起计发定级后的工资。
4、调入或新参加工作职工报到后,及时按有关规定给财务处下达工资通知单,并保存好调入职工的行政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单或毕业生报到证等证件。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上半月报到的发给当月全月工资,下半月报到的,发给当月半月的工资。调入职工的工资关系转移单须附在下达的工资通知单存根后面。
5、对调离或离职升学的职工,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下达停发工资通知单,一般从办理离校手续的下一个月停薪。对学院已下文做自动离职、辞退处理的职工,从下文的当日起或下月起停发工资。离退休职工,应从下文的下月起发离退休费。对逝世的职工,应在其去世的下月起停发工资和退休费。
6、熟悉福利、保险、公伤等方面的政策,正确处理福利保障、公伤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7、及时办理去世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做好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发放工作。
8、做好工资资料数据库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工资、津贴等变动情况原始材料,及时填写职工工资异动登记簿,建立健全档案工资详细记载资料,每年元月份和六月份进行二次清理建档工作。
9、负责残疾人的优抚工作。
10、负责工人队伍的增人计划的制定等工作。
11、负责各单位临时用工的合同签订组织工作,核定临时工和严格控制临时用工,核准和签发临时工工资。
12、负责接收和安置部队转业、复员人员工资的计发工作。
13、负责审核各单位寒暑假值班费的发放审核计发工作。
14、对违纪、违规人员工资及津贴的计发标准提出政策、法规依据和处理意见。
15、负责全院工人的考核定级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建立考核考绩档案。
16、办理合同制工人合同的签订工作,养老保险等工作。
17、负责工人退休时间的核定和谈话通知工作。
18、做好工资统计报表工作。
19、熟悉院人事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办法,正确处理考勤方面的具体事宜。每月5日以前,将各单位上月的考勤表收齐并装订成册,做好职工缺勤、病、事假的累计统计工作,计算出扣发旷工、病、事假的津贴。
20、负责劳动年检工作。
2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协助文秘岗位的管理工作。
附五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岗位职责
1、熟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的政策、条件以及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
2、负责全院各类专业技术系列岗位指数的核定、设岗工作和计划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1)负责清理中、高级岗位指标。整理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各种材料,包括各系列“呈报表”、“业务考核档案”,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其它有关业务考核材料,并及时向职称评定委员会提供情况。
(2)掌握各系列职称评定现状,人数比例、个人业务科研等情况。
(3)做好聘任的有关工作,协助领导修改并完善全院各个系列的聘任办法,发放聘书和组织签订聘约。聘约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 规定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② 聘任期间双方必须履行遵守的规则;
③ 受聘者在任期内主要任务和必须履行的职责;
④ 受聘者在任期内的有关待遇及违约责任;
⑤ 受聘双方在任期内解聘与辞聘涉及的有关事宜;
⑥ 聘任的起止时间;
中级由各系、校、部、处发聘书和签约,副高以上由学院签约和发聘书。
(4)及时调研、论证、制定评聘新的办法和规定。
3、负责全院在职职工的培训、进修工作。负责师资培训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培训班的学习计划、学习材料、课程安排、聘请教师讲学等工作。做好培训班的总结、学习成绩记载、归档工作。组织专业对口培训工作。根据需要有计划选送人员到国内外培训。
4、负责优秀师资人才流动性管理工作和考核工作。
5、负责享受国家、省政府津贴的人员和省、国家体育总局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考核工作及津贴落实工作。
6、专家学术假的具体落实工作。
7、负责全院党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对没有履行聘约的人员提出解聘或缓聘、降聘等事实根据和意见,并办理有关手续。
8、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审核、发放等工作。
9、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各种推荐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统计报表工作。
10、具体掌握和负责岗位培训经费和优秀师资人才经费的使用情况。
11、会同劳动工资管理岗的人员建立党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异动情况详细档案。
12、负责计算机、外语、水平能力测试等工作。
13、负责党政管理人员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调研、论证和提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等队伍建设方案。
14、专家优疹证的办理工作。
15、具体承办和参加录用人员的考核、考试工作。
1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7、协助劳动工资岗位的业务工作。
附六 文秘调配档案统计岗岗位职责
1、负责安排处务会议,收集处务会的讨论议题,做好会议记录,协助处长检查处务会议落实情况。
2、协助处长草拟年度计划、总结、报告等文稿,负责办理以处名义印发的报告、规定、办法、决定等拟稿工作和下发工作。
3、负责处内文件的管理工作,包括材料的登记装订、编目、立卷归档、收集、购置人事资料等工作。
4、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传递、催办,搞好文件的归口传阅,做好文件和原件的送存档工作。
(1)熟悉行政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的原则、范围、方法和要求,凡送交院文书档案室归档的文书材料,均应填写目录清册,办理详细的交接手续。
(2)上级主管部门发到我处的文件和本处形成的各种文书档案材料,凡应归档的,应先登记,将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复印后交给有关具体工作人员,原文送领导传阅。处内文件行好文后即下发,重要文件必须送到收文单位签收。同时需发至本处人员。每年元月上旬均应将头一年的材料分类归档登记、造册。然后集中移送文书档案室。
5、熟悉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和政策,正确、及时、准确、适当地收集教职工档案材料,每个学期清理装入档案至少2次。每年整理装订档案一次。
6、掌握国家关于工龄方面的政策和规定,负责教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工龄审核。熟悉有关的政策和规定,具体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审核退休者教龄、工龄,每月办理一次退休手续和退休行文工作,及时安排每月退休人员座谈会,筹备开好年度退休人员座谈会。
7、掌握调配政策和学院的规定,制定调配计划和方案。调查了解调配工作的有关情况。主动开展院内外人才交流等诸多工作。负责人员的录用工作。
8、负责军转安置工作。
9、负责待岗人员审核、合同管理及培训等工作。
10、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调动、借调、聘用、停薪留职等各种协议的签订工作,办理有关人员流动的具体手续。
(1)对报到者发通知单,中专以上毕业生发给《干部履历表》,新工人发《工人履历表》。严格审核,注明报到时间后,将此类表格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办理离校手续,应发给离校通知单,审核离校手续完备后,收回工作证,才最后发给《行政介绍信》。
(3)在办理入离校手续的同时,做好入离校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每年元月份,应将毕业生报到证、新工人录取通知单、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新调入人员报到证等介绍信分类按时间顺序整理成册存档。
11、负责人事统计、月报表等工作。每年清理打印出新的全院在职人员的花名册两次。建立在职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每个季度维护清理一次。
12、公章是公文和公函生效的标志,负责保管和使用公章。不得转借非本处工作人员使用,不得出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出具证明材料。
13、负责保管和使用印签和介绍信,负责处办公用品的管理。
14、负责发放工作证,退休证,发证时应予登记,编号,字迹清楚,收取办证工本费。需补发证件时应由遗失证件者写书面申请补发报告。重新登记发放,原登记注销。
15、负责办理出国审查工作。办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出国留学、进修、访问学者、出国任教等具体工作。
16、严格教职工请病、事假办理手续,按审批权限准确、负责地办理病、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请销假手续。凡是请假者一律用书面通知告知本审批结果和要求。
17、负责特事通知等送达工作。
18、因工伤病丧失劳动能力且要求病退的职工,应到省劳动厅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确实丧矢劳动能力者,填写《教职工退休(职)登记表》经处务会审核上报院领导审批后,方可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19、领取处内报刊杂志、信件,及时分发或处理来信来访。
2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1、协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位的工作。
附七 武汉体育学院人事处
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
一、 工作程序
1、各岗位内常规性工作,应自行独立处理。
2、凡单位和个人递交的报告、申请、意见反映等,一律转到具体负责的同志进行调查、核实、论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上报分管处长处理,
3、凡涉及工资调整、三定、机构设置、调配、录用、招工、聘干、奖惩、考核、晋职、聘任、专门委员会人选、专家及推荐等重大事项:
(1)首先具体分管的同志与分管处领导吃透有关规定和精神,做到目的明确,心中有数,有充分的准备。
(2)具体岗位职责承担者,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两种以上的实施方案,并且准备齐全的依据材料、事实材料。
(3)向分管处长汇报,并形成意向性明确的意见。
(4)向处务会汇报,处务会进行纵横比较,确定统一的意见,形成处务会决定。
(5)由分管处领导向有关院领导、有关的职能部门征询意见。
(6)向院长、书记汇报。
(7)最后上报到院长办公会决定。
(8)落实院长办公会决定。
(9)情况反馈。
4、凡是涉及到学院补贴、值班补贴、津贴等发放或有关疑难问题的处理,必须由具体负责同志提出处理意见和方案,由分管处领导审批。
5、凡是需同上级单位或横向联系单位进行友好往来活动,需处领导共同商定。
6、凡涉及到各种培训费、优秀师资经费的支出,超过2000元以上的,必须由分管处领导和处长共同签字,才能报销。具体负责同志必须有详细的帐目记载。
7、处长管理处办公基金的使用。
8、收到公文、信函档案等,应立即转交文档管理人员签收、登记,进行职责范围内的处理。上级文件和信函必须交处长及分管处领导阅,提出阅文处理意见。最后原文必须存档。
9、凡涉及到人员处理、工资、请假、准假等个人利益重大事项均需用特事通知或书面通知及时通知到当事人。
10、每周一上午召开处务会会议,汇报各岗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反馈存在的问题,交流情况,布置本周工作。
二、规章制度
1、 廉洁自律
严格要求,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与公务有关的吃请或礼品,不得循私舞弊,贪赃枉法。
2、 严格考勤制度
(1)人事处设立考勤薄,由全处同志轮流值考勤、安全、卫生班。从处长至试用人员,每人值班一个月,周而复始。
(2)人事处是负责全院考勤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严守劳动纪律。
(3)严格请假制度,凡是请病、事假一天以上需交书面请假条和有关证明,需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4)杜绝迟到、早退、旷工现象发生,如果一旦出现,按学院规定,严肃处理,并做为考核评审等级的依据。
3、 提高办事效率
(1)要求各岗人员必须学深吃透有关业务方面的规定、政策、法规。必须深入实际、实事求是。增强法制观念,以政策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准确地、主动地处理公务。
(2)要求勤于动笔、善于动脑,及时细心积累资料,做到上岗三个月,即可独挡一面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3)谁在岗谁负责,谁出错谁纠正。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拖拉,不推诿,全局性、计划内的事务必须按时完成。对教职工或单位的问题,做好记录,在两周内必须答复结果。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对教职工的要求要“换位思考”,对人事处是1%的事,对个人是100%的事。所以,在掌握、用足政策上,坚持“就高不就低”、“好事办好”的原则。
4、 端正态度、热情服务
“十五”期间,学校各级科研课题的申报渠道不断拓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立项11项,省部级社科课题立项25项,国家体育总局奥运攻关课题立项6项,省科技厅、教育厅及其它类别课题立项100余项,立项课题总数达201项;外源性科研经费显著性增加,弥补了学校科研经费的不足;科研成果的质量进一步提高,4篇学术论文被国际SCI检索系统收录,2项科研成果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6项教学研究成果分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3项研究成果获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研究成果获武汉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另有10项成果获其它科研奖励;科研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引进了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制定并实行了科研工作定量考核制度,显著提高了科研成果奖励和科研工作量酬金标准,有效调动了广大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学校“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所”、“运动人体科学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和“体育工程研究所”;学校“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为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体育产业研究中心”为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出版发行《武汉体育学院学报》、《体育成人教育学刊》等二种学术刊物,其中《武汉体育学院学报》被列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
联系方式:
处 长 办:027-87190827
副处长办:027-87191305
办 公 室:027-87192370(传真)
科研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独立主管学校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一个融管理、服务、指导、监督和质量、效益于一体的管理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依据党和国家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科学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中长远发展规划和近期发展目标,处理好科研工作与教学、训练及学校其他各方面工作的关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为手段,把握高等体育院校科研工作发展趋势,为提高学校科学研究水平服务。
二、组织学校的科研活动,组织和领导院、系、教研室的科研工作,促进学校教学、训练和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为培养高水平、高素质人才服务;定期和不定期对学校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与考核,为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三、统筹管理和整合好学校科技资源,充分发挥校、院两级研究所、研究中心和实验室的作用和优势,为学校科研工作服务。
四、积极组织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组织协调各系部、各学科和校际间等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和重点项目的科技攻关,组织协调课题研究力量,提高研究水平,多出成果,出精品成果;组织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积极推动全校的学术交流活动。
五、负责科研成果的预审,组织专家评议和鉴定;组织校级优秀科研成果的评审和表彰工作;组织建立科技档案;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成果奖励和成果专利,负责科研统计年报工作。
六、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各种科研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合理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好学校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加快科研信息的交流,为学校的科研活动创造条件。
科研处领导及工作人员: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处 长: 胡亦海 87190827(办)
副 处 长: 王启舜 87191305(办)
主任科员: 王 雷 87192370(办)
主任科员: 何海峰 87192370(办)
随着离、退休人员的逐年增多,1989年1月,院领导决定将离、退休工作合并,建立《离、退休办公室》,离休人员属组织部领导,退休人员属人事处领导。
根据中组发1989年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的通知》精神,1990年7月国家体委批准我院建立《老干部工作处》,院党委决定对离、退休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2001年12月,学校由于转变机制,机构调整,将原老干部工作处更名为离退休工作处。并成立了离退休党总支。
联系方式:
党总支副书记、副处长:周惠生 027-87192702(办)
联系方式:
副 主 席:刘宝林 027-87190253(办)
联系方式:
馆 长:王晓芬 027-87191428(办)
副馆长:雷国樑 027-87190599(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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