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组织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有关管理制度。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全市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全市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武汉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研究拟订全市质量发展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协调实施精品名牌战略,统一管理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管理和协调全市质量认证工作,监督认证标志和证书的正确使用。
(四)负责全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部署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依法考核和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处理有关质量问题的申诉。
(五)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受理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监督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进企业标准化、信息标准化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证国家计量制度的统一。组织和管理计量检定、校准和量值传递;实施计量器具管理和计量监督;依法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的计量器具实施管理;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七)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贯彻国家、省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法规,制定本市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八)综合管理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法规,制定本市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设备进出口实施监督检查。
(九)负责组织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标准化、计量、产品质量的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打假工作;依法查处大案要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十)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财务、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发展规划、计划。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技工作;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工作;指导挂靠社团和中介组织的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最新文章
- 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02-02]
-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02-02]
- 武汉市统计局[02-02]
- 武汉市物价局[02-02]
- 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2-02]
- 武汉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市归..[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