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武汉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的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和规范,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组织、指挥、检查、监督、调度、协调和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指挥跨区的综合执法活动;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全市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户外停车场等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城市道路挖掘的审批和许可证发放工作;依法组织征收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
(五)负责全市环境卫生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垃圾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环卫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六)负责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户外广告、景观灯饰、门面招牌、横幅布标设置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察乱搭乱盖、乱贴乱画、背街小巷、临街立面容貌、出店经营、乱摆卖、当街洗车、露天夜市、烧烤等整治工作。
(七)负责全市燃气热力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燃气热力工程质量、施工队伍资质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八)参与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九)组织制定全市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城市管理科学的研究;指导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十)负责全市"市民之声"和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组织、检查、督办市民投诉的落实。
(十一)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检查考核和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依法征收的费用。
(十二)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招聘、考核和培训工作。
(十三)指导各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最新文章
- 武汉市文化局[02-02]
- 武汉市农业局[02-02]
- 武汉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商..[02-02]
- 武汉市信息产业局[02-02]
- 武汉市水务局(市防讯指挥部办公..[02-02]
-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市国土资..[02-02]


